第269章 开庭前夕!朱大力自杀!

    第269章 开庭前夕!朱大力自杀! (第2/3页)

子能推进的下去,甚至案件整体脉络都查的差不多了,警方为啥要查匿名举报人是谁?这重要吗?”

    肯定重要啊!

    只要查出举报人是徐德,那对方就是人证,人证就不能做律师!

    但......

    还是那句话,查出来的前提,是你得先去查。

    而去查,是要有理由的,案子能推进,举报人在案件中不担任什麽重要身份,即如此,依照法例,任何司法机构,都不能无理由的去揭穿举报人身份。

    “我......”

    严密脸色有点涨红,却是一个字也说不出来。

    但也没办法,只能悻悻离去。

    ......

    7月5日。

    严密思索了一晚上该怎麽办,他现在只觉得自己浑身难受。

    正常合同,一审结束後,哪怕是发回重审,那案子也和他无关。

    但严密却是一审兜底合同,他需要负责重审的被告人辩护案子!

    眼下,唯一想抽身的办法。

    也只有想办法阻止并案了。

    但这怎麽可能?

    法例上写的很清楚,罪名相同、并案处置!

    除非...木山案的上级法院,不会将审理结果发回重审,可以避免并案处理,但从现在来看,这起案子明显一眼就能看出有问题,所以,法院百分百会发回重审。

    严密强行压下自己焦躁的内心,他陷入了沉思。

    而同一时间。

    徐德也与委托人,对案件立了案!

    只不过.......

    ......

    ......

    7月9日。

    兖州市内。

    徐德和王超前往警局,调取警察审讯证据,临了离开之前。

    周建山将徐德留下,向对方开口道:

    “徐律师,你稍等一下,我们需要问你点事。”

    问事?

    此时,立了案,取了证,准备等移交检察院受审的徐德一顿,好奇道:

    “什麽事?”

    现在他的委托人已经从张绣宁换成了王会国,有了委托人,那麽,自己就可以继续行使民诉代理人的权柄!

    只要後续并案处置,那麽......

    自己既给王会国把事办的漂亮。

    还能完成张绣宁的售後服务!

    可谓是一举两得。

    只不过......

    “有人举报咱们跟报警人有关。”

    警察周建山说道。

    “嗯,就是警方的匿名举报是由你所举报。”

    举报?

    “那不是我。”

    徐德摇摇头,举报电话确实不是他打的。

    “根据举报人说,你在2003年,6月27、28日,曾前往朱家村,找过案件凶手吴涛的妻子?”周建山询问。

    “哦,确实有这一回事。”

    徐德点点头,开口回道:“我当时手里有一起讨薪案。”

    “案件调查的是弘阳公司,公司发不出钱,我怀疑是公司资金被挪用过,其中有一笔资金和吴涛有关,看起来很可疑,所以就找上了韩丽。”

    “这跟匿名举报有什麽关系!?”

    话落。

    周建山上下打量面前这人,看着对方满脸怒气,愤愤不平的画面,稍稍颔首。

    对方确实是有正当理由,而举报徐德的人的举证不够充分。

    那就没办法了!

    “嗯,徐律师,警方是相信您的。”

    周建山点点头。

    徐德笑道:“警民一家亲,我向来不会辜负官方信任的!”

    “还有事吗?没事的话,我就先走了,委托人还在等我的消息。”

    周建山忙的留住他,又道:

    “还有一件事。”

    还有事?

    “什麽事?”徐德询问。

    “嗯.......”

    周建山思索良久,有些不知道该怎麽说,但思来想去过後,吐出一句话。

    “朱大力......”

    “自杀了!!!”

    ......

    7月10日。

    徐德去了解了全条信息。

    朱大力自杀了,但没完全死!

    自案件原告人张绣宁老死之後,案件被告人朱大力,在7月6日,意识到案件彻底暴露,已做下的裁决有可能会被二审做无效化,会发回重审。

    於是乎,朱大力选择了自杀。

    只要被告人自杀身死!

    那麽,二审就无法对一审的裁决做重审,只能在一审的基础上,在二审中判对方有罪或是无罪。

    所以。

    理论上来说,朱大力只要自杀,那麽,张木山的死就彻底摊在了朱大力身上,与孙虎没有半毛钱关系!

    那麽,孙虎,也就只有两条人命担着,追责会轻许多。

    而律师严密呢?

    朱大力一死,案件就成了死局,所以,也不存在和孙虎并案处置,他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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