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69章 开庭前夕!朱大力自杀!
第269章 开庭前夕!朱大力自杀! (第2/3页)
子能推进的下去,甚至案件整体脉络都查的差不多了,警方为啥要查匿名举报人是谁?这重要吗?”
肯定重要啊!
只要查出举报人是徐德,那对方就是人证,人证就不能做律师!
但......
还是那句话,查出来的前提,是你得先去查。
而去查,是要有理由的,案子能推进,举报人在案件中不担任什麽重要身份,即如此,依照法例,任何司法机构,都不能无理由的去揭穿举报人身份。
“我......”
严密脸色有点涨红,却是一个字也说不出来。
但也没办法,只能悻悻离去。
......
7月5日。
严密思索了一晚上该怎麽办,他现在只觉得自己浑身难受。
正常合同,一审结束後,哪怕是发回重审,那案子也和他无关。
但严密却是一审兜底合同,他需要负责重审的被告人辩护案子!
眼下,唯一想抽身的办法。
也只有想办法阻止并案了。
但这怎麽可能?
法例上写的很清楚,罪名相同、并案处置!
除非...木山案的上级法院,不会将审理结果发回重审,可以避免并案处理,但从现在来看,这起案子明显一眼就能看出有问题,所以,法院百分百会发回重审。
严密强行压下自己焦躁的内心,他陷入了沉思。
而同一时间。
徐德也与委托人,对案件立了案!
只不过.......
......
......
7月9日。
兖州市内。
徐德和王超前往警局,调取警察审讯证据,临了离开之前。
周建山将徐德留下,向对方开口道:
“徐律师,你稍等一下,我们需要问你点事。”
问事?
此时,立了案,取了证,准备等移交检察院受审的徐德一顿,好奇道:
“什麽事?”
现在他的委托人已经从张绣宁换成了王会国,有了委托人,那麽,自己就可以继续行使民诉代理人的权柄!
只要後续并案处置,那麽......
自己既给王会国把事办的漂亮。
还能完成张绣宁的售後服务!
可谓是一举两得。
只不过......
“有人举报咱们跟报警人有关。”
警察周建山说道。
“嗯,就是警方的匿名举报是由你所举报。”
举报?
“那不是我。”
徐德摇摇头,举报电话确实不是他打的。
“根据举报人说,你在2003年,6月27、28日,曾前往朱家村,找过案件凶手吴涛的妻子?”周建山询问。
“哦,确实有这一回事。”
徐德点点头,开口回道:“我当时手里有一起讨薪案。”
“案件调查的是弘阳公司,公司发不出钱,我怀疑是公司资金被挪用过,其中有一笔资金和吴涛有关,看起来很可疑,所以就找上了韩丽。”
“这跟匿名举报有什麽关系!?”
话落。
周建山上下打量面前这人,看着对方满脸怒气,愤愤不平的画面,稍稍颔首。
对方确实是有正当理由,而举报徐德的人的举证不够充分。
那就没办法了!
“嗯,徐律师,警方是相信您的。”
周建山点点头。
徐德笑道:“警民一家亲,我向来不会辜负官方信任的!”
“还有事吗?没事的话,我就先走了,委托人还在等我的消息。”
周建山忙的留住他,又道:
“还有一件事。”
还有事?
“什麽事?”徐德询问。
“嗯.......”
周建山思索良久,有些不知道该怎麽说,但思来想去过後,吐出一句话。
“朱大力......”
“自杀了!!!”
......
7月10日。
徐德去了解了全条信息。
朱大力自杀了,但没完全死!
自案件原告人张绣宁老死之後,案件被告人朱大力,在7月6日,意识到案件彻底暴露,已做下的裁决有可能会被二审做无效化,会发回重审。
於是乎,朱大力选择了自杀。
只要被告人自杀身死!
那麽,二审就无法对一审的裁决做重审,只能在一审的基础上,在二审中判对方有罪或是无罪。
所以。
理论上来说,朱大力只要自杀,那麽,张木山的死就彻底摊在了朱大力身上,与孙虎没有半毛钱关系!
那麽,孙虎,也就只有两条人命担着,追责会轻许多。
而律师严密呢?
朱大力一死,案件就成了死局,所以,也不存在和孙虎并案处置,他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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