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73章 全都驳回!
第273章 全都驳回! (第2/3页)
以选择直接犯下会被判死刑的故意杀人罪!?
说实话,这多少有点不太符合现实逻辑了。
多数情况下,都是以威胁、殴打、致残等方式来掩盖,但对方选择用杀人来掩盖,那唯一的解释就是......
“被告人孙虎,确实是杀害被害人黄成伟!”
“因其被王翰所看,所以,孙虎索性一不做二不休,直接选择雇凶杀人,找上吴涛,令其将王翰杀害,随即埋入自家祖坟掩藏!”
徐德表情严肃,语气中满是坚定。
他眸光挪向审判台上的赵德。
“审判长,依据《刑法》第29条‘教唆犯’,原文明确规定:教唆他人犯罪的,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到的作用处罚。”
“孙虎在这起买凶杀人中,起主要作用,是教唆犯+主体。”
“那麽,公诉机关,依法对被告人孙虎进行《刑法》第232条‘故意杀人罪’,完全合理!”
多数人可能没想过一个问题。
那就是,买家和行凶者,一般谁会被判故意杀人?
毕竟,买家只是花钱,但实际上没杀人,而行凶者也只是拿钱办事,却又实际杀了人。
所以,谁才是犯罪主体?
而从现实司法角度来讲,这两人算是‘共同犯罪’,换句话说...两人都构成‘故意杀人罪’!
所以,尽管孙虎没有杀王翰,但只要他是谋划这起买凶杀人案过程的主体人物,那麽,在王翰死亡这一事上,他便要被以‘故意杀人罪’来进行判处!
“异议!”
被告席上。
严密脸色难看,没有丝毫犹豫,立马提出自己的异议。
什麽叫反推,用另一个猜测来验证孙虎杀了黄成伟?
该死,什麽时候猜测也能做反驳的话了!?
“审判长,民诉代理人这是脱离现实客观证据,以主观角度所进行的猜测,我方表示强烈的不满!”
“请求审判长将代理人逐出庭审进行回避!”
严密是想抽身跑了。
所以,他目前做的,核心便是‘拖’字诀!
是的。
和上次跟徐德打不同,上次,他是想速战速决,决不能休庭,一旦休庭就要出事。
而现在,他是要休庭...只要问题审理不清,那麽,案子百分百就会休庭!
就他这些问题,检察官和警方调查起来...少说也是半年起步!
他是可以抗半年。
但朱大力呢?
朱大力後续一年内能不死就不错了!
到时候,合同上的‘委托人’朱大力一死,自己直接撤,哪怕孙虎再怎麽威胁也无济於事。
只因两点,首先是自己跑了,孙虎得赶紧再找一个律师,对方会将心思全都放在这律师身上。
其次...是随着时间过去,届时,哪怕孙虎真和自己爆了也没用。
在2003年,没有任何指控证据是能抵抗的过岁月洗刷的!
所以。
严密再拖,只要拖到休庭,他自己便不怕被孙虎拉下水,而拖的方式,又对孙虎有效!
只不过......
徐德理都不理他。
他将对方当成了空气,再次开口,剑指对方第二个问题。
“其次,是第二条。”
“被告方先前所问,不存在任何吴涛买凶杀人的证据......”
“这难道要忽视掉眼下的证据,还需要再休庭,二次挖掘?”
徐德反问一句,说着,脸上很是不满,直言开口道:
“首先,王翰存在被被告人孙虎杀害的理由。”
说话间。
他从公文包里抽出照片。
这照片...赫然是王翰所拍摄,孙虎对黄成伟进行侵害的视频的一帧画面。
“受害人王翰,知晓被告人孙虎杀人过程!”
杀人灭口...这条铁律已经在许多起案件呈现过,完全可以当做孙虎杀王翰的理由。
起因有了,那麽,就要找孙虎和吴涛勾结的证据。
“其次......”
“审判长,被告人孙虎,曾给了死者吴涛一辆车。”
“一辆...出租车!”
说着,徐德再次抽出第二份材料证据。
他将其高高举起。
这是一辆车,一辆蓝色的二手出租车。
“在2000年,6月26日。”
“也就是距离6月1日,黄成伟死亡的20余天後,7月2日王翰遇害前6天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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