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23章 公正与人性的缠斗二合一】
第323章 公正与人性的缠斗二合一】 (第3/3页)
「肃静!肃静!」
「原被告双方,若再扰乱庭审秩序,审判台将对你方依法作出处置!」
一阵响亮的声音在耳旁回荡。
审判区内,双方顿了顿,旋即闭上嘴巴,但那双凝起阴沉的视线,却依旧在互相打量。
整个第一法庭。
此时忽然间安静下去,没有半分声音响起,就连旁听席,也生怕影响到上面,没人开□。
见此。
身穿法袍的审判长赵忠,内心缓缓长舒一口气,可却没维持多久,便心头一沉。
案情是明了了。
被告方找的角度很刁钻,辩护能力...极强!
原告方王燕屡屡败阵、杜藤更是一退再退,从让李杰去死变成了争取给李杰定罪;公诉方更是隐身装空气。
既如此,那理论上...该宣判了!
可问题又来了。
「怎麽判?」
审判员周法官微微揉了揉眉心,他感到一阵乏力,此时看着赵忠,小声询问道:「改判?还是维持一审原罪?」
改判?该什麽?判对方有期?
不可能。
二审在一审处罚的基础上改判,基本不会偏离太多!
李杰一审是死刑,二审你最多改个死缓无期,若是直接改个10年有期徒刑...那本身就是在否定一审,依照法例应当发回重审。
那维持一审裁决?
这会遇到极大的阻力,首先是案情过程,其次是社会舆论,全都堵着他们!
「但审判台掌握很高的心裁权限,硬判的话....
」
又有个审判员低声交流,只是说着说着顿了顿,又摇头,「但过不了最高院那一关。」
法官自由心裁固然厉害,可最高院才掌握最终的核准」大权!
法庭已经辩论成这样,李杰的故意杀人罪」被打成了筛子,结果你在这种情况下还判死刑,那後续最高院核准」的时候可就有话说了。
所以.....
「眼下来看,要麽发回一审,要麽..
,周法官缓缓开口,说着,他顿了顿,接着好似是下定什麽决定一样,吐出後面的话。
「要麽,无罪!」
无罪!?
赵忠骤然间,瞳孔微微一凝,手指都好似被针扎一般。
无罪...能判无罪吗?
从庭审过程,案情来看,是可以的。
指控被驳,剩余问题不存在质证可能,依照疑罪从无」的角度来讲,完全可以宣判无罪!
可问题来了。
一起案件。
影响宣判的,从来不只案情!
「有人效仿怎麽办?」审判长赵忠深吸一口气,压着喉咙,低声开口道:「被告人李杰代表的可不是他一个人。」
「一旦宣判无罪,你觉得是否会引得他人效仿,再次爆发命案!?」
会吗?
极大概率会!
可,若是因此宣判发回一审,随即一审宣判其余行为构成犯罪,这...
审判台上。
三个法官忽的安静下去,彼此之间互相对视一眼,眼神中均感受到对方心头上的压力,好似肩膀上压着一尊泰山,唯有焦躁的呼吸声此起彼伏。
安静半晌..
审判台上。
突然传来一道声音。
「就本案,事实经过,是否还有人存在异议!?」
只见,审判长赵忠面色疲惫,眼中阴暗交错,抬头扫视一圈。
话落。
原告席处。
律师杜藤调整好自己的呼吸节奏,他深深吸了口气,旋即缓缓站起身。
紧接着,他瞥了眼徐德,微微一顿,脸上流露出一丝丝若有若无的笑意。
这起案件,杜藤准备了许多,其中...有一计名为利诱」!
利诱,诱谁?
被告人李杰?这个缺了一条腿,几万块就能打发的残废?
不。
这种花钱的利诱,可以用,但对整体案件的导向却起不到决定性作用,所以,他诱的人是....
想到这。
律师杜藤没在再过多关注被告,而是语气缓和,沉声道:「审判长,就本案,我方认为...应当发回一审重新审理。」
「由检察官查漏补缺,重新起诉後,再依照诉书内容进行定案!」
检查...官?
几个字落下,众人神情一动,突然想起什麽。
是啊。
二审被判无罪,那就代表公诉与一审出现了严重纰漏,这是会有麻烦的!
反倒是重回一审,修改诉书後,法院按照诉书进行审理...如此,被告不会被判多久,且公诉也不会担责。
双方皆大欢喜!
杜藤是原告,他对刑案没什麽推动的权利,徐德是被告,否定重审的优先级比他高,但如果...身为检察官的公诉方下场,那案件可就会导向一个未知数!
他的态度,完全可以决定接下来庭审走向!!!
是继续辩论?还是申请发回?又或是...无异议!?
想到这。
众人咽了口口水,下意识看向一直从未开口说话的公诉方。
此刻。
公诉席,郑通坐在原地沉默不语,脑袋微微有些弧度,只能看到下半张脸,看不清表情。
而从胸膛的起伏来看...他的内心显然与外貌截然相反!
支持发回一审重新审理?还是二审裁决?
众人没有说话,虽心急难耐,却依旧压住情绪,双手紧攥强迫自己静待。
魏源紧攥拳头,掌心中流露出些许汗渍,他盯着对方心中好似抓狂。
发回吧...发回吧。他杀了人无论如何也是要担责的,贸然开脱反倒是会降低司法权威。
发回一审重新审判後,仅仅几年的刑期罢了,完全符合罪有应得,你也不用担责,还算有功,要知道,你现在可是关键时间节点!
被告席。
林月此时盯着沉默不语的公诉方,她眼都不眨,只是呼吸有些燥热。
隐约间,还能看到她的嘴唇此时有些蠕动。
对就是对,错就是错。李杰是意外杀人,所谓持枪也仅仅只是凭空附加罢了。若是强行发回一审以抢劫」论处.....
岂不是可笑!?有罪论处自古以来都是大忌!
众人视线越来越凝实,好似一尊尊台上压在公诉席。
郑通眼神中阴暗交错,呼吸愈发焦躁,脑海中无数纷乱的念头在互相争斗,险些令表情崩坏。
此时。
一个念头在他左边。
申请发回一审,只要发回重审,一切矛盾都能解决,且,李杰杀了人,杀人就要担责,依照法例,蹲个两三年完全属正常宣判,且从死刑降到两三年,被告也会欣喜呢!
高院无需承担压力,不会有人效仿!案件得到个稳妥的落地,所有人都获利,共赢!
公诉有极高的权利,只要自己想,依照案情完全可以发回重审!
另一个念头在他右边。
不...不行,被告欣喜是建立在虚假的欺骗,就好似朝三暮四一般,本质还是其余人以信息差的形式,窃取对方利益..
可是...
郑通只觉得身体皮肤滚烫无比,好似烧红的铁片,身体肌肉紧绷,不自觉用力。
他咬着牙,一言不发,拳头紧握,在庭审最後关头,陷入到一场公正与人性的缠斗中!
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