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关347-348章一些书友评论的解释

最新网址:wap.88106.la

    有关347-348章一些书友评论的解释 (第1/3页)

    看到前面两章,有很多书友在质疑,7000万同业拆借,要付利息,这个事情。

    同业拆借:银行与银行之间短期借钱,是债权(要还本付息)。

    主角和林少潮这个操作,属于股权增资——外部投资人,拿钱入股银行,注入资本金,是增加银行自有资本,不是借钱。

    如果细看,这段剧情开始,潮哥一直自称侨信林家,就是我为了区分,大家会以为这笔钱,是从侨信银行拆借出来的。

    其实,写侨信银行也无所谓,他家本来是私人银号,最近才转成商业银行,以林景堂那种老狐狸,肯定也是扶持傀儡入董事局控股的。

    接着,还有书友提出疑问。

    温家用115万,买了13%的股权。

    他们拒绝注资,双林自带7000万注入,虽然稀释了股权,但是温家7.65%,还能分红,岂不是便宜了他们,要不然,卖了也能赚很多倍呢。

    所以,我前面第347章,奸人远第一号决议那三条禁令,就是用在这里的。

    这也是当初347章发出来的时候,有书友不理解,为什么不先稀释,我却要先写三条禁令的用意。

    第一,温家所持13%的股权,仅登记为财务持股,永久取消董事席位提名权,无经营参与权、无议事表决权、无高层知情权;

    第二,银行全套核心资料,包括资产负债报表,储户兑付计划、坏账清单、地产抵押台账、同业拆借流水,全面对温家封锁冻结;

    第三,温家至此仅为名义被动股东,只能被动持股,被动承受涨跌,被动等待清算或重整结果,无权干涉银行任何一笔经营决策,任何一笔大额资金调动。

    哪里来的分红?

    奸人远可以对温家宣布,永远处于亏损。

    好比洪金宝帮嘉禾派了那么多影片,赚了很多,他去要分成,他还要赔钱呢,一直在亏啊。

    温家无查账的权利,全部股东权利都给你封死了。

    这是60年代那时候才可以,现在不可以了,现在法律齐全了很多,我要再解释一下,要不然,等下会有这方面的质疑。

    再说温家卖股权,在这种时候,谁会接手?

    谁会为了这点股权,去得罪林昭远、侨信林家、外家3个华探长。

    以上,就是我设计这段剧情,个人的一些理解了,如果有BUG,大家多多包涵。

    这样,我现在回去前文,在林昭远与林家父子商议7000万银弹的对话里面,打个补丁吧。

    就说是属于股权增资,不是同业拆借,免得后面的新读者,看到这里觉得古怪。

    最后,多谢各位书友提出的质疑,我埋头莽写,要保持日更,总会出现疏忽的。

    我写江湖文就还好,现在写专业点的商战,难免表达不详引起的疏漏,加上我个人的金融知识有限,写的又是60年前港

    (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)

最新网址:wap.88106.la