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60章 卖官鬻爵

    第660章 卖官鬻爵 (第2/3页)

    “行了行了,我知道了,都别在这儿吵了!你们几家的儿子我会想办法的!”

    被训斥了一句的中年商人也不恼,眼底掠过一丝冷意,默默退出了拥挤的人群。

    此人名叫沈括,常年在北疆边地做皮毛、盐铁和牲口的走私买卖。

    在大雍朝,商人本身是没有任何地位可言的。道理很简单,做买卖并不产出粮食,朝廷推行重农抑商是铁律,若是让天下百姓发现走街串巷做生意就能轻轻松松发大财,那谁还愿意顶着日头去种地?没人种地,天下就得大乱。

    更何况,顶层的世家门阀为了防止权力外流、保住自家的血脉传承,早就用礼法和户籍把天下人分成了三六九等。

    大雍的户籍分三等:士族、良民、贱籍。

    所谓的贱籍,指的就是奴婢、家妓、乐户、官奴这一类人。他们在律法上属于主家的私人财产,跟牛马奴隶没什么区别,甚至连合法拥有私产的权利都没有,哪怕一个家奴偷偷攒下了一百两银子,主家只要发现了,随时可以名正言顺地全部没收。

    而商人,则属于良民里的最底层,在官府里头单独造册,叫市籍或者商籍,干的买卖也叫贱业、末业。

    表面上看,商人好歹有个良民的身份,可实际上处处受制。一来,朝廷律法有一条铁律叫“工商杂类,不得入仕”,只要户籍是商籍,哪怕家里有金山银山,子孙后代也绝不能入朝为官;二来,商税重如牛毛,一个商人要是背后没有世家大族撑腰,光是官府的苛捐杂税和县衙小吏的敲诈勒索,就能让人倾家荡产。

    所以像沈括这样在边地做大买卖的商人,说白了就是挂靠在本地世家大族名下的白手套、看门狗。

    他一年到头冒着掉脑袋的风险在塞外跑商,赚来的银子有七八成都要乖乖孝敬给背后的士族老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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