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 227 章 追责入律,红线永立
第 227 章 追责入律,红线永立 (第2/3页)
刑部,会同刊印了一本册子:《战时追责条例·旧案录》。册子里,收了雁门关、玉门关两桩贪腐旧案,作为范例。
雁门关的旧案,是七年前的事。
那年,雁门关的粮台官,姓苟,克扣了军粮两成,把粮转手卖了,换回银子,在关内置了宅子。他自以为做得隐秘——账面上,军粮一粒不少,只在损耗的数目上,多报了两成。
"损耗?"当年的查案官,是魏濂。他查了三个月账,查出一笔不对:雁门关的损耗,历年都报一成半;可苟粮台任上,损耗突然涨到了三成半。"损耗"多出的两成,不多不少,正好是苟家宅子的价。
苟粮台被押上堂时,还在喊冤:"大人!边关粮草,路途损耗,本就难免!下官报的,都是实账!"
"实账?"魏濂把一本账册翻开,指着其中一页,"你任上第三年,雁门关损耗三成半。可同一年,玉门关的粮道,走的是一样的路,损耗一成七。一样的路,一样的粮,两关的损耗,差出一倍——你雁门关的粮,是让风吃了,还是让老鼠吃了?"
苟粮台答不上来。他后来招了:克扣的军粮,折银四千两,买宅置地,花了个干净。
玉门关的旧案,也是那几年的事。
玉门关的军备库主事,姓秦,虚造了一本军备台账:账上记着,库存弩箭三万支、甲胄两千副。可库里实际存的,弩箭不足一万支,甲胄,只有八百副。缺口的两万支弩箭、一千二百副甲胄,被秦主事拆了卖,换回银子,存进了铁匣子——就是当年走私总案里,那只铁匣。
走私总案清算时,铁匣被起获,匣里的三笔账目,一笔是官船货,一笔是武库的军械,还有一笔,就是秦主事的名字。
秦主事被押上堂时,也喊冤:"大人!台账是照着往年抄的!库存有缺,那是……那是战时消耗,来不及补!"
"战时消耗?"审案的官员,把台账拍在他面前,"你这台账,记的是'库存弩箭三万支'。可你这三年,一支弩箭都没领出去过——你账上的三万支,是让弩箭自己长腿跑了,还是你压根就没造过?"
秦主事低下头,再也说不出话。
这两桩旧案,连同其他七桩,一并收进了《旧案录》。册子刊印后,发往九镇、各州、各县,张贴在衙门的照壁上。照壁前,围满了看的人。
"看见没?"一个老卒指着照壁上的字,对身边的同伴道,"苟粮台,克扣军粮,斩了。秦主事,虚造台账,斩了。往后,谁再敢动军粮、动军备,这就是下场。"
"那要是太平了,还斩不斩?"
"斩。"老卒道,"册子上写得明白:永为定制。太平了,也是斩。"
条例刊行天下后,刑部、吏部,又做了三件事。
第一件,是把条例里"战时"二字,从律名上抹去,正式更名为《军国追责条例》,颁行天下,永为定制。
第二件,是把《旧案录》里的九桩案子,全部刊印成册,发往九镇的军学,作为教材。军学的讲堂里,教习们拿着《旧案录》,一桩一桩地讲:苟粮台怎么改的损耗,秦主事怎么造的台账,案发之后,怎么查的账、怎么定的罪。
"诸位,"军学的教习,对堂下的学子们道,"你们往后,是要做将、做官的人。今日这册子上的九桩案子,就是你们的九面镜子。镜子里的路,走不得。"
第三件,是赵宸亲自下的旨:追责条例,不溯及既往,亦不因时放宽;此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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