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《托克索庄园制度解释和部分年限、数据》
一、《托克索庄园制度解释和部分年限、数据》 (第1/3页)
万历四十一年(1613年),努尔哈赤开始建立托克索(庄园)制度,这种制度与当年雪区的农奴制度完全一样。
本质上是一种将军事组织(八旗)与经济组织(庄园)强行捆绑的封建国有农奴制。
据《满文老档》记载,万历四十一年(1613年),努尔哈赤下令各牛录出男丁十人、牛四头垦荒,以解决粮食问题,并建立粮库储备。
这一时期,托克索多为贵族私有,如努尔哈赤及其弟舒尔哈齐均拥有大量农庄,朝鲜使者申忠一在《建州纪程图录》中描述其为“农幕”。
托克索中的奴隶都来自于战争俘获的汉人等。
他们被编为“阿哈”(奴隶),强制劳动以支撑八旗供给。
天启五年(1625年),努尔哈赤下令将辽东汉民编入托克索,每庄置十三丁、七牛,耕田百晌,其中二十晌收成作为官赋。
这种编庄政策使原本自由耕作的汉民沦为农奴。
庄园的管理人员被称呼为‘庄头’,由旗人贵族委派,在园区内进行监视奖罚的人身监视,阿哈(奴隶)被当做会说话的工具。《满文老档》《栅中日录》等史料记载的案例。
这一点跟明王朝内部的汉人‘佃户’有本质的区别,佃户只是租种地主乡绅的土地,这些地主乡绅有成千上万亩土地,自己一家种不过来,只能租给别人种,选择收租,但无人身强制绑定,无管制生命权。
而托克索中的阿哈(奴隶),‘主子有赏罚权,管制生命权。’
阿哈子女世代为奴,称为“家生子”,婚姻由庄主支配,家庭常因人口买卖而离散。
数据初步整理:
庄园:崇祯十四年(1641年)2300+座,实际超 3000座。
奴隶:总数90万+,汉人 70万+。
死亡率:某百人庄园,3年死 87人。
人均寿命:34岁。
《清太宗实录》里,有大量关于“阿哈“分配与买卖的文字记录,单是皇太极时期的一次战后分赏,就涉及数千名人口的归属调整。
吉林双辽官庄遗址,是迄今发掘最完整的官庄考古现场之一。这里出土的农奴墓葬,提供了一组数字:墓葬中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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