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95 章 水下威胁
第595 章 水下威胁 (第3/3页)
百三十吨,水下满载一千四百四十七吨。
水面最大航速十九点七五节,十二节经济巡航速度下,最大续航可达一万一千海里。
足以支撑整个南洋、南亚、澳洲北部的跨海区机动,作战覆盖范围极广。
水下作战依靠两台直流电动机,总功率一千二百马力,水下最大航速八节。
五节静音潜航状态下,可持续续航四十五海里,满足伏击、潜伏、撤离的基础需求。
艇体安全耐压深度七十五米,极限下潜深度一百米,壳体抗爆、抗压能力远超特攻潜艇。
全艇标配四名军官、五十名水兵,定员五十四人,具备完整的独立作战、自持生存能力。
武器配置成熟均衡,艇艏固定布置四具五百三十三毫米鱼雷发射管,无艇艉发射装置。
全艇备弹十枚九五式长矛氧气鱼雷,鱼雷装药量大、水下航速快、隐蔽性强。
可对万吨级运输船、轻型巡洋舰、驱逐舰发起有效雷击打击,四雷齐射覆盖范围广、命中率高。
水面自卫武器,配备一门七十六毫米高平两用主炮,可打击小型巡逻艇、无武装商船。
指挥塔后方加装单装或双联九十六式二十五毫米防空机炮,应对低空反潜战机突袭。
一九四五年大量残存吕三十五型潜艇,拆除部分附属设备,加装回天特攻鱼雷导轨。
单艇可搭载两至四枚人操特攻鱼雷,从常规作战潜艇转型为自杀式攻击载体。
另一款吕一百型为战时简化量产型号,专门适配本土、东海、南海近岸防御任务。
艇体全长六十点九米,艇宽六点一米,水面标准排水量六百零一吨,水下七百八十二吨。
整体尺寸、吨位、结构强度全面缩减,建造工期更短、成本更低,适合战时快速量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