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05章 bug级理论!【二合一八千字求月票!】

    第305章 bug级理论!【二合一八千字求月票!】 (第2/3页)

度对待。

    所以,这条法例不能断句,只能是。

    【管状器具发射子弹!】

    但.......

    “导致魏田死亡的子弹,是从枪管发射出去的吗?”

    徐德忽的反问一句。

    他盯着面前三人,说出的话好似魔鬼在耳旁的低语,只听,他缓缓开口道:

    “如果...钢珠不是从管状物的枪管中射出。”

    “那麽......它算枪吗?”

    刹那间。

    一种宛若醍醐灌顶的感觉,充斥在三人身上,令其瞳孔微微放大,整个人脸上流露出惊愕感。

    从监控,以及公检法进行的检测来看。

    导致魏田死亡的钢珠,也就是枪械的子弹并非是通过枪管射出。

    而是‘魏田、李杰’大力摔打,导致枪身出现的一个缝隙。

    随即,卡住强力弹簧的零件损坏,蓄能已久的弹簧,这一刻猛地用力,将这枚钢珠,从缝隙而不是通过钢管,射在魏田身上。

    其动能说实话打在身上其余任何一个部位都不会死。

    但偏偏就是眼睛!

    偏偏还通过眼睛击中了大脑!

    於是乎。

    “魏田死了。”

    “而导致他死亡的过程中,明确缺乏了‘管状器具’发射!”

    徐德此时念头通达,脸上满是找到案件漏洞、司法bug的惊喜。

    他连忙走回电脑桌前,将案发监控调整到魏田刚好被击中的那一刻。

    “你们看。”

    “这连枪口都没对准魏田,子弹怎麽可能会通过枪打到他?”

    “那子弹必然是从缝隙击中的人!”

    “如果是从缝隙,那麽,便百分百不属於《枪支管理法》中,有关‘管状器具发射’的条件!”

    “那麽。”

    “纵使,这个凶器符合‘威力、动力’,但却不符合上述发射条件。”

    “而给一个凶器定性为枪械,法律原文明确规定,指的是三个条件同时满足,缺两个甚至是缺一个,都不构成判定为‘枪’!”

    徐德一连串的话语脱口而出。

    他说的话逻辑很明确,解释的也恰到好处。

    这下。

    别说王超了。

    此时。

    就连钱昊林月,也当场愣在原地,大脑有些宕机,脑细胞疯狂损耗。

    是啊。

    “凶杀过程中的情况好像...确实无法将这东西定义为枪。”

    “但如果重新装填子弹呢?”

    “如果,重新装填子弹,不看凶杀现场,单纯给这个凶器进行定义,检测是否为枪呢?”

    “此时,将子弹放好不再错位,再施加一个‘动力’,理论上子弹确实能从枪管中飞射出,精准击中他人。”

    “但......没有扳机啊。”

    “没有击发装置啊!!!”

    钱昊懵了,他来回踱步,脑子里思索好半晌,只觉得两条思路在脑子里互相打架。

    他感到头疼。

    旋即索性拿来一个马克笔,在纸张上梳理思路。

    “案发时的过程:”

    “弹簧一头卡扣脱落,制造了动力,符合‘动力、威力’,但子弹没从枪管发射,所以,不算枪。”

    他将两条思路完全写下。

    公检法是有一套很标准的鉴定流程的,如果你提起鉴定要求,他们就会进行。

    正常是两种情况。

    一,你持枪杀人时的全过程,这个过程鉴定是不是枪。

    这也就是上面说的情况。

    二,案发後,官方拿去测试,观察这是不是枪。

    至於如何鉴定.......

    根据《枪支致伤力的法庭科学鉴定判据》,原文中有一条处理原则:

    【对不能正常发射的疑似枪支,应尽可能查明原因,予以修复或进行必要的处理後进行射击试验。如确因损坏严重而无法修复,不能认定为枪支。】

    相反,如果还原条件後,能造成射击,那这就是枪。

    就本案而言。

    将这柄枪还存在的零件进行修复後测试。

    “而现在公检法,重新对枪进行验证:”

    “子弹原本盖在的凹槽还在,复位後,其位置完全可以通过枪管瞄准发射,但因为没有扳机,又或是说没有击发装置,所以子弹无法发射,缺少‘动力’。”

    “那麽,此时‘管状器具发射’满足,但‘威力、动力’缺失!”

    钱昊写着写着。

    “哪怕,将断掉的弹簧修复,子弹不卡在凹槽而靠近弹簧,控制弹簧再断一次施加动力。”

    “但子弹没在正确的位置,所以,不会通过‘枪管’射出,只能从缝隙里乱射。”

    “那麽,‘动力、威力’有了,可‘管状物发射’又不存在!!!”

    “绕回去,闭环了!”

    他脸上逐渐流露出怀疑人生的表情,猛地看向身侧的徐德,眼神愣愣的。

    还是那句话。

    《枪管法》明确规定,三条法例,缺失任何一条,都不能称之为枪。

    那麽,就本案而言,这起涉案凶器。

    理论上......

    “这好像还真不能称之为‘法律意义’上的枪!”

    钱昊无比震惊的开口。

    话落的刹那,整个人只觉得大脑褶皱都被捋平了,无比的顺滑。

    屋内的林月钱昊王超三人,便大眼瞪小眼的互相看着,半晌愣是一句话都说不出来。

    徐德...是对的。

    这惊世骇俗的言论竟然真是对的!

    有这麽一个东西。

    它能杀人,有枪管,有子弹,造型和枪一模一样。

    他杀人的方式也和枪一样!

    但,它还真就不是枪。

    同样的,问题也来了。

    如果这不是枪,那这是什麽东西?

    要知道,任何东西都是需要定义的,凶器更是需要给一个准确的称呼,那钳工、也就是被告人李杰,手搓出的玩意究竟是什麽东西?

    “是假肢!”

    “他手搓出了一条假腿!!!”

    徐德没有丝毫犹豫,立马抢下定义权,直接开口,将凶器进行了定义。

    “一个东西是什麽,需要看它被用来做什麽。”

    “这近十年来。”

    “被告人李杰一直将它放在自己断掉的那条腿上充当假肢。”

    “既然,它不是法定意义上的枪,所以从实际应用的角度来看,这就是.......”

    徐德说到这,他微微吸了口气,认真且严肃的说道:

    “这就是一条假肢!”

    话落的刹那。

    “啪!”

    王超一手拍在额头上,眉头蹙起,眼神略带惊骇的看着徐德,眼神中思绪紊乱。

    他问道:“假肢?”

    徐德点头,“对,就是假肢!”

    不是枪,用处又是代替腿,这可不就是假肢吗?

    “我的天!”

    王超只觉自己再次开了眼界了。

    自从跟了这个人做律师,对方时不时就给自己来点司法的震撼。

    他觉得很激动,很兴奋。

    这才对啊。

    这才是司法!

    以往,学校里那些白头发老师教导的那都是什麽东西?

    听着就想睡觉!

    但这不一样啊,听着就令人精神抖擞!

    “但子弹终究还是杀死了人。”

    林月迟疑了些许,在一旁提出自己的问题。

    “如果依照假肢来算的话,假肢怎麽会有子.......”

    只是。

    她话还没说完。

    徐德便连忙摆手,否定了她这个思维。

    “不不不,不不不。”

    “什麽叫子弹?”

    徐德开口道,他指了指文件上,官方打印出的照片。

    那是一个弹珠,上面还带血,和小拇指的指肚差不多大,这是警方解剖了死者大脑,从脑子里挖出的‘弹药’。

    “枪里发射出去的才叫子弹。”

    “咱们这不是枪,这是假肢,那麽,这就不叫子弹。”

    “而是钢珠!”

    “钢珠怎麽能和子弹混淆呢?钢珠是钢珠,子弹是子弹,二者不可相提并论!”

    徐德严肃的纠正对方思想。

    他又画了个轴承,也就是里面有许多钢珠滚落的那种轴承。

    画完後,扭头看向林月,严肃道:

    “林女士,你觉得这里面的是子弹吗?”

    林月哑然,摇摇头。

    钢珠在轴承里面起到滑动的作用,是一种正常的工业零件,自然不是子弹。

    “对咯。”

    “所以,咱们也不算子弹,是一种制造假肢所用到的零件。”

    徐德一本正经的开口,说出的话很具有可信性,令人难以质疑。

    不过。

    王超忽的迟疑道:“但...我没听说过假肢要用到钢珠的啊。”

    确实,假肢不用钢珠。

    但话又说回来了。

    “笨啊你,你听到的那都是工业标准化的零件!”

    徐德摇摇头,脸上满是不耐,他挥挥手道

    (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