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 248 章 军律入典,永世不移
第 248 章 军律入典,永世不移 (第2/3页)
尚书心里清楚,这些刑名官,为何想放宽军律。
军律入典的第二年,刑部,办过一桩案子:青州的一个军需官,克扣了一百石军粮。案发后,按《战时军律》,是死罪。那军需官的家人,托了人,找到刑部,想花银子,赎罪。
"赎罪?"刑部尚书看着来人的礼单,道,"战时军律,写着什么,你念一遍。"
"这……"来人赔着笑,"小人念不出来。"
"本官替你念。"刑部尚书道,"凡战时通敌、克扣军需、虚报军情者,依律,斩;其罪,不可赎、不可减、不可赦。你听明白了?"
"大人,"来人道,"可这不是太平年间吗?太平年间,军需官克扣点粮,跟战时,总不一样吧?"
"不一样?"刑部尚书道,"军需官克扣粮,管他战时太平,克扣的就是克扣的。边关的将士,吃的就是这批粮。你克扣一百石,边关的将士,就少一百石。这跟战时,有什么两样?"
来人被问住了。礼单,刑部尚书没有收;军需官,依律,判了斩。
"想赎罪的,"刑部尚书在部里,对主事们道,"不是头一个,也不会是最后一个。可他们记住了:战时军律,九个字——不可赎、不可减、不可赦。谁想动这九个字,先掂量掂量自己的脖子。"
"大人,"主事道,"这九个字,往后,会不会有人,想改?"
"会。"刑部尚书道,"哪朝哪代,都有人想改律法。可改律法,要过三审三议。三审三议,就是让想改的人,把道理,摆到明面上,辩一辩。辩赢了,改;辩输了,照旧。可本官赌:想改军律的人,辩不过那九十一个冻伤的将士的名字。"
第二年,又有人,递了呈文。这一回,措辞更婉转:"战时军律,不可减、不可赦,臣等遵行。然雁门关旧案,刊印成册,供词、账目,皆系旧事。旧事重提,恐伤边关将士之心——是否,将旧案,从册中,抽去?"
"抽去旧案?"刑部尚书看了呈文,冷笑一声,"旧案重提,伤谁的心?伤的是贪官的心。边关的将士,看见旧案,只会觉得:朝廷记着他们受的苦。贪官看见旧案,才会心惊。抽去旧案,是给贪官,松一口气。"
"大人,"主事道,"那这呈文……"
"退回。"刑部尚书道,"旧案,不抽。供词、账目、名录,一样不抽。刊印的册子,每年,加印一批,发往九镇。让边关的将士,每年都看见:朝廷,记着他们的苦;也让想伸手的,每年都看见:伸手,是个什么下场。"
第三年,呈文又来了。这一回,不是刑名官,是户部的一个主事。他提的,不是放宽量刑,是"军律入典,六部存档,卷帙浩繁,是否,择要存之?"
"择要存之?"刑部尚书看了呈文,道,"什么叫择要?"
"回大人,"那主事在部里,当面道,"战时军律,连同案卷、范例,存了整整三柜。三柜的卷宗,年年翻,费人费时。是否,只存律条,不存案卷?"
"只存律条?"刑部尚书道,"你想想:百年后,有人翻档,只看见律条,看不见案卷——他知不知道,这律条,是怎么来的?"
"这……"
"案卷,是律条的根。"刑部尚书道,"没有案卷,后人就不知道:战时贪军需,是个什么下场。他只看律条,只觉得'斩'字刺眼;他翻案卷,看见那九十一个冻伤的将士的名字,才明白——这'斩'字,是拿命换的。案卷,一页都不能少。"
主事碰了一鼻子灰,回去了。
《战时军律》入典三年,六部、九镇,都存了档。
入典三年,六部九镇,人人都知道:战时军律,三条重罪,不可赎、不可减、不可赦。可有一样,不是人人都知道——这九个字,是怎么守住的。
"怎么守住的?"有年轻的刑官,问刑部尚书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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